重庆理工大学关于选聘教师担任专职辅导员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一线学生工作经历,增强辅导员队伍力量,经学校研究,决定选聘一批教师担任专职辅导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在岗、在编人员。

(三)身心健康,热爱学生工作。

二、选聘名额

各学院选聘名额详见附件1。

三、聘用时间

一至两年。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动员,按照选聘条件和名额要求积极选派。请于7月20日前将《重庆理工大学专职辅导员申报表》(附件2)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二)教师从事辅导员工作期间,按专职辅导员进行管理,享受专职辅导员待遇。工作期满,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党委教师工作部登记备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金龙,电话:62563204,邮箱:cqutxsc@163.com,地址:学生处学生思想教育科(学生活动中心C201)。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7月9日

附件1:选聘专职辅导员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重庆理工大学专职辅导员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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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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