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高等学校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渝教科函〔2022〕17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岗位情况,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和面试,按照拟聘岗位名额,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1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因拟聘人员主动放弃,现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名,现予以公示。
一、拟递补人员:苏雅
二、公示时间:2022年7月22日—7月26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公示结束无异议,学校人事处将按照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上述人员确立劳动关系、履行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四川美术学院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来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
通信单位: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创作科研处
邮政编码:401331
联系电话:023-65921033(人事处),65921049(科研处)
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创作科研处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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