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规定,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拟聘用对象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时,在第二轮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该岗位招聘人数中,按空缺指标数1:1范围依次递补。现递补人员名单如下:
放弃人员 序列号 | 总成绩 排名 | 报考单位 | 选聘岗位 | 递补人员 序列号 | 总成绩 排名 |
00013 | 3 | 宁波市江北区 | 智能制造 | 00863 | 4 |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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