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合同制】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招1人,07月21日~07月21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巴南区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1人

报名时间:2025年07月21日-07月21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01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02

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为劳动保障协管岗。

03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电脑操作熟练,写作能力较强,沟通能力较好,能独立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4.身体健康,无家族遗传病史。

5.重庆市内城乡居民户口(含农业户口)。

6.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21日至2007年7月21日出生)。

7.本次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2025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考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在入职前办理失业登记)。

(二)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04

招聘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海大道6号区政府行政中心1号楼17楼1710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6229277。

3.报名要求: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本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1张,并填写《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登记表》(附件2),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通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1:2及以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可保留或取消招聘岗位名额。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以加试面试题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经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资格复查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须进行考察。在考察时进行资格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录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凡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05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且取得毕业证书并办理失业登记的考生,与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书》,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相应的岗位工作。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用工合同最长聘用期不超过3年,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予以辞退。

06

其他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2330元,个人承担部分社保费用从应发工资中扣除。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单位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07

薪酬待遇

(一)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二)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根据公益性岗位要求,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参与面试、聘用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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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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