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医院人才队伍结构,经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护理人员1名。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正确,思想素质高,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从事护理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
2.具有护理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或以上文化程度;
3.取得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且年龄35周岁以下;
4.具有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考试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4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报名、考试、考核始终,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面试成绩。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与第三方劳务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待遇参照中心非在编职工执行,购买五险。
1.经公示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的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同时要遵守笔试、面试时限要求,未按时参加相关考试考核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2.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2410754。
3.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清平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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